点此设为首页 推荐加入收藏
首 页 | 信息快递 | 政务公开 | 法制园地 | 规划成果 | 规划研究 | 生活导航
 首页 >> 沅陵规划 >> 政务公开 >> 办事指南 >> 正文

城区个人建房规划办理所需要件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所需要件
1、个人建造住宅申请书
2、户口
3、身份证
4、土地权属证明(土地使用证)
5、翻建或接层的房屋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所用权证)
6、有矛盾者应根据现场需要提供四邻协议书
7、所增位要求居委会出具建房人的居住状况证明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所需要件
提供个人到以下部门办完的相关手续:
1、集体土地上的农民建房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提出对个人建房的意见,在《建设工程审批表》中签署意见
2、建成区内的个人建房由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建房人居住状况的证明
3、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4、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平、立、剖面图;临街路立面效果图及防盗方案)
5、办理二层以上或接层手续的,需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基础及墙体承载能力技术鉴定和地质勘察报告。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4-06 10:50:34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责任编辑:jshsh 文章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