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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意见书办理所需要件



 
审批阶段所需要件:
1 、报件单位上报的建设该项目的请示文件
2 、数字化地形图
3、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规划报批方案(城区内建设项目设计方应签章,并达到初步设计规划方案深度)
4、土地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明(集体土地建设,需与土地所有者签定协议,并提供区、乡、村三级证明)
5、现状环境照片 (粘在 A4白纸上 )
6、工业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环保部门意见
7、对周边建筑有影响的项目——与相关单位的协议
8、房地产开发公司——须有招拍挂中标手续及有关文件
9、报建所附的必备材料,将原图纸、照片、文件大小以 100DPI的分辨率扫描成 JPG格式的图像文件

以下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
1、需拆除房屋的项目——房屋安全鉴定书 (县房屋安全鉴定办 );
2、接层的项目——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房屋基础承载能力鉴定;
3、对周边建筑有影响的项目——与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协议;
4、工业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环保部门意见;
5、对消防及城市交通有影响的项目——消防、交通部门意见。

注意:
    城市规划设计方案要求提供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的规划设计方案图及相关电子文档。主要包括以下图纸内容:
①建设项目现状图( 1: 1000);
②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1: 1000);
③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管网综合图( 1: 1000);
④建设项目含周边道路在内的竖向规划图( 1: 1000)。
    若涉及以下情况,审批过程中需增加专项规划内容图纸:
①有合并道路、周围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等情况,要求征求设施处意见并提供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案、说明。
②报建工程与保护建筑、保护街区相临,需由名城处提出意见,增加《保护建筑保护规划图》,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控制与协调措施。
③成片改造地段,要增加绿化规划图,表明公共绿地位置、面积等内容。
④高层建筑项目除按要求提供的必备材料外,还需提供具有甲级城市规划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日照影响分析图及评价报告。
⑤重大项目以及位于城市重要地段、临城市主、次干道的公共建筑项目,需提供具有甲级规划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交通影响分析图及评价报告。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4-06 10: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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