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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委员会纪要 第四期



    2008年4月3日上午,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黄泽春在县建设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08年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专题讨论研究水田溶片区和蓝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人民医院规划项目、雄鹰从文广场项目、龙舟广场三期、滨江大堤改造和城市展览馆项目及县规委会工作规则(讨论稿)、县规委会2008年工作计划、县规委会专家技术审查组成员推荐名单等事项。县委副书记罗建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洪振、县委常委舒由华、县人大副主任陈兴明、县政府副县长李建国及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其他成员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有关事项形成了决议,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水田溶片区和蓝溪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确认
    经确认,原则同意05、06年规委会的评审意见,考虑到近期建设的变化,在规划成果提供前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尽快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将该片区现有的工业规划用地位置移往县城工业集中区(原苦藤铺松山边村);将苦藤铺老集镇用地从现有县城总规中调出,控制指标纳入县工业集中区。
    (二) 确保G319吉首方向蓝溪桥至县城道路连接口的路幅宽度为42m,并延伸控制到望圣坡交叉口;其它道路路幅按现有道路骨架进行确定。
    (三)设计应作综合排污考虑,并加强与城南排污系统的衔接。
    (四)绿化指标严格按总规要求进行控制。
    (五)供水设施、电力管线、消防设施等按行业规范要求预留设计。 
    (六)明确教育用地的规划范围。
    (七)水田溶片区山体的保留应按规划明确的区域加强控制。
    规划方案按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加紧落实,尽快启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控制和管理,做到规划先行,并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
    二、关于县人民医院规划项目
    会议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但项目的实施应分期进行建设。单体建筑的实施由规划部门严格把关。
    三、关于雄鹰从文广场项目
    考虑到该方案与报建的辰州文化城项目相冲突,暂不考虑评审。
    四、关于龙舟广场三期、滨江大堤的改造和城市展览馆项目
    会议原则同意龙舟广场三期项目的概念性设计,同意龙舟广场大通道的规划,该项目评审后,请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拆迁及改制进度,按照政府与投资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完成土地储备任务,投资业主要按照评审的要求尽快拿出修建性详规,报县规委会评审。
    龙舟广场大通道修建性详规要将胜利公园范围整体纳入规划设计通盘考虑,在不破坏山体的情况下,规划林荫小道,加强功能联系。龙舟广场东侧三角地段,同意修建城市展览馆项目的规划意图,  同意实施详细设计,但在实施中要突出其艺术效果和品位。
    滨江大堤改造方案,会议原则同意分三期规划,但在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县财政分期分步进行。
    五、关于县规委会工作规则(讨论稿)、县规委会2008年工作计划、县规委会专家技术审查组成员推荐名单的研究
    会议一致同意县规委会工作规则和县规委会专家技术审查组成员名单;原则同意县规委会2008年工作计划,请规划部门按计划安排,抓紧实施。县规委会全会和专题会议决议报经县规委会主任审签后以县规委会名义发布;县规委会办公室召集的会议决议按县规委会工作规则的审签程序以县规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布。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4-29 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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