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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编制,保障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第五,参与城市经营,培育和挖掘城市资源。继续实施好水田溶兰波城及周边配套小区的招商经营项目,完成土地报批、规划批复、拆迁安置及第一期市政建设项目的启动。争取启动城市展览馆建设,实现规划公开有固定场所的愿望。上半年,按照片区规划内容,整体包装好龙兴路、望圣路等两侧用地的招商项目,引导和培育好城市建设的持续发展。
(二)以突出规划法刚性和强制性为重点,进一步树立规划权威性
第一,配合《城乡规划法》出台,深入做好宣传工作。
一是继续利用媒体显示屏及标语横幅做好《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工作;二是在领导层面,争取把《城乡规划法》列入学习议题;三是以政府名义出台宣传《城乡规划法》的文件,把《城乡规划法》的宣传从县城向乡镇及重点村延伸;四是结合全县建设工作会议,搞好业务层面的培训学习,推动法规向应用执行转变。
第二,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规划对项目引导和把关作用。
在过来综合技术打捆的基础上,针对项目实施各个过程,调整内设股室,细化环节操作责权,制定程序,今年要制定《建设项目过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加强测绘队建设同时,将测绘职能融入到用地、工程及验收环节,推行用地放线、建筑定点及竣工测绘工作,凭测绘报告单,办理用地、工程及竣工验收手续。
第三,推动信息建设,实现报批与实施的社会公开。
《城乡规划法》规定,市民对规划有知情权、控诉权,并明确规划公开的相关条款,2008年改版规划网、增添网上调查、答询回复等方便市民的互动窗口,做好公示栏编排,继续实施项目公示牌制度,争取启动城市展览馆。
第四,规范决策程序,优化决策运行机制
做好与《城乡规划法》管理接轨工作。
一是尽早制定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和2008年规划委员会工作计划,将我们设想的工作融入其中,争取规划委员会通过,为计划工作推行做准备。二是工作规则。成立专家小组,对项目进入评审会前进行技术审查,掌握规划的主动权。三是工作规则设定强制性程序。在集中评审前,要增加有关部门的征询意见,专家小组的审查意见,征求社会意见(包括权益听证),然后方可列入集体评审,提高评审成果质量。
第五,积极探索规划执法新机制
《城乡规划法》规定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对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或没收,所以要建成部门发现、呈报、政府责成相关机制。
建立健全巡逻机制,明确重点区域,要推行巡逻日志,明确责任关系,争取主动,把违章建设消除在萌芽阶段。还要探索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按职能分工,规划发现、建工应责令停工,监理、质监退场,房产停止预售等联动,违章达不到规划整改要求的,建工应以规划验收为准,不予备案。
(三)以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规划工作
第一,做好城市设计,塑造城市新名片。从今年推动一至两个项目的规划招标工程,坚持城市设计项目报评审,必须具备两套方案,通过这些手段,提高设计水平,要结合创省级园林城市,做好绿化规划,结合龙舟三期、鸳鸯山公园、凤鸣广场及水田溶区域水上公园、绿化广场的设计工作,塑造山水城市的风貌特色。
第二,突出城市街面和出入口,配合做好灯光夜景设计和广告设置管理工作。做好高速公路连接线、319国道城市出入口的灯光设计,启动城南风鸣大道,并完成城北滨江大道的灯光工程。在主要街面,评审要实行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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