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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建设部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007年3月28日
 
  主 题: 发挥城乡规划综合协调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发布人: 城乡规划司司长    唐 凯
  主持人: 建设部新闻发言人   李秉仁
  助 手: 城乡规划司副司长   张 勤

 
  李秉仁:各位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按照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的要求,我部从今年开始开展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是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今后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周三上午都要举办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发挥城乡规划综合协调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我们邀请到城乡规划司唐凯司长和张勤副司长。下面,请唐凯司长介绍城乡规划工作的有关情况,然后大家有什么问题再提问。

  唐凯: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上午好!下面,我介绍一下城乡规划工作的一些情况。

  第一方面,我们规划工作的大背景。

  一、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城镇化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06年底,我国城镇人口达到5.77亿人,城镇化水平43.9%,城镇人居环境条件不断改善,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

  城乡规划是城乡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是调控各项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对合理高效配置空间资源,优化城镇布局,促进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最近,我们在城乡规划工作中重点抓五方面:一是促进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有效提高。二是有效节约资源、遏制生态环境污染,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三是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四是促进历史文化资源和遗产的保护。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公众参与,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具体做了些什么,我再向各位介绍一下。

  二、近期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法制建设工作。在总结《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践的基础上,起草了《城乡规划法》。目前,《城乡规划法》(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我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共同起草完成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送审稿),并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今年一档立法计划。

  (二)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安排全国城镇空间布局。加强对重要城镇密集地区的规划引导,与相关省市共同组织编制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冀等城镇群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全面推进,全国27个省(自治区)的城镇体系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其中19个已经国务院同意批复实施。

  (三)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改进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与审查工作程序。三是推动了近期建设规划编制。

  (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和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建设工作。我部和一些省政府共同建立了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派出的城乡规划督察员对城乡规划工作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和调查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行政机关权限依法处理。此外,我部和监察部联合开展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保护和管理工作。全国己有106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8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是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命名的历史文化名镇(村)。在保护工作方面,我们主要是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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