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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以下转自沅陵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08 1 1 日起实行。为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全面加强与推进城乡规划工作, 1 8 号,县建设局组织老年腰鼓队,出动两辆宣传车,在县城主次干道大张旗鼓地向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县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走上街头,在街心花园旁,设立咨询台, 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画册,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让广大群众学习好、掌握好这部法律。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是一部关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它 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是一部关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它 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1-08 08: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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