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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下午,规划办全体干部职工于会议室就近期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了学习和讨论。
会议邀请了法律顾问周开文律师就新规划法中新出台的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学习讨论会开得很热烈,大家就新规划法中所涉及的关于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编制、规划实施以及对违章建设的处罚等条文,特别是对新法所授予的强制拆除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以及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履行的职责等内容进行了探讨。
会上,规划办主任翦少夫同志就新规划法的宣传和实施,《沅陵县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修改完善以及加强新旧法的工作衔接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次学习,有效的增强了规划办全体干部职工的规划管理意识,清晰和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更好地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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