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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城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视廊的控制和保护不够。

第二章  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管理现状
一、关于保护性再利用的意义
中国的城市正在进入一个以更新再开发为主的发展阶段。而其主要内容就是大量的产业类建筑与地段。对产业类建筑的保护和改造再生问题的研究,具有资源利用、经济效益以及保护环境和历史文化等诸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价值。
二、关于保护和改造再生对象的范围界定
每个时代都有其特定的、代表性的产业类历史建筑和地段,根据笔者看法,其意义和界定标准可有以下方面:
1、建筑本身的风格、样式、材料、结构或特殊构造作法具有建筑史的研究价值。
2、这些建筑及其所在的地段本身具有的历史地标价值和意义。它们往往曾经见证了 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地区和国家的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
3、建筑和地段两者都具有重要的价值,而且有些建筑可能还在继续使用过程中,但其特殊的造型、色彩和体量对于城市景观和环境具有视觉等方面的标志性作用。
4、对于那有些当年建造品质较高的产业类建筑,其建筑空间、结构、使用寿命或其所处地段尚有继续使用和改造再利用的潜力和价值。
三、关于保护性再利用的方式
  在各国的保护规划实践中,对产业类历史建筑及地段常采用以下方式。
1、经过改造赋予新功能;即保持原有建筑外貌特征和主要结构,内部改造后按新功能使用。这样做不仅增加了这些建筑本身生存的活力,而且还可获得一定的效益。
2、历史地段性改造再生常常综合采用用地调整、环境整治、增加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功能置换和重要地标建筑物和环境形态要素的保护,使之既有清晰可见的地段历史发展踪迹和见证物,又具有全新的、符合当代使用功能和景观生态要求的一流环境,但应掌握好改造利用的强度。这一方面,英国伯明翰中心滨水区改造 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实例。
四、关于保护和再利用的关系
一般来说,任何城市更新改造和再利用都多带有前瞻性考虑,以使其具有社会和经济持续再生的活力;而一般保护工作却相对是后顾的,关心的是保护对象的良好生存和“延年益寿”。因此,这就需要在一个更大的平台上对此进行综合权衡和整体考虑,从世界性实践案例的成功经验看,这一平台通常就是城市设计,亦即可以在城市设计先行考虑的前提下开展历史建筑保护性再利用的问题。
历史建筑及其地段保护和改造是城市设计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领域。从城市设计角度看,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只是旧城更新和改造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同时又认为,单纯的文物建筑保护与一般的历史建筑及地段保护改造是有区别的,前者可以采取相对确定的方式对相对确定的对象加以保护,而后者必须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并在地段乃至城市尺度上考虑相关影响要素,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建设”、“保护与利用”、“保护与恢复”等方面的关系。这一方面的成功案例有德国鲁尔工业区“生态现代化”更新改造等。
应该指出,不必也不需要将所有的产业类历史建筑及其地段都加以保护和再利用。对待此类建筑及地区,完全将其作为文物进行保护,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相反,进行适当的改造,使其满足新的功能需求,并重新加以利用,才能使其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在有选择地保护的同时,我们对于那些不具有上述意义和价值的许多产业类建筑和地段则完全可以采取以更新开发为主的建设方式。例如在中国,由于历史原因,许多产业类建筑建设于规划失控的年代,占地大、建筑密度小,建筑标准低,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不经济,更重要的是它们大多不符合今天城市规划的要求。此外,还有不少是违章建设、见缝插针、占据了民居、园林和文物建筑 ,今天必须采取迁、关、并、拆等综合手段来加以整治。
总体来说,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摒弃了现代建筑运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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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7-30 10: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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